| 請有意願參加的同學,開學後自行與訓育組長老師連繫。
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竹苗區2009-2010兒童才藝競賽比賽辦法
一、活動宗旨:為落實國際同濟會『關懷兒童,第一優先』的社會服務工作目標,提昇國際同濟會的聲譽,特舉辦兒童才藝競賽,以推動親職教育,提倡兒童高尚休閒活動,並藉以推動親子互動關係。
二、指導單位: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、財團法人台灣同濟會兒童基金會、新竹市政府、新竹縣政府、苗栗縣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竹苗區
四、承辦單位:新竹國際同濟會、苗栗國際同濟會、新興國際同濟會、竹北國際同濟會、苗鳳國際同濟會、科學城國際同濟會、新瑛國際同濟會、慈祥國際同濟會、光華國際同濟會、湖豐國際同濟會、清流國際同濟會、頭份國際同濟會、世華國際同濟會、竹塹國際同濟會、太陽國際同濟會、國勝國際同濟會、新美國際同濟會、新誼國際同濟會、竹玉國際同濟會、竹女國際同濟會、科技人國際同濟會
五、比賽項目:國語演講比賽、台語演講比賽、客語演講比賽、英語演講比賽、書法比賽、寫生比賽、舞蹈比賽個人組、舞蹈比賽團體組
六、比賽時間:99年03月21日(星期日) 08:00~15:00
七、比賽地點:新竹市三民國小,(寫生比賽:親水公園)。
八、參加對象:
1.竹苗區所屬之各公私立國小學生皆可參加,各項比賽分為高年級組:國小四、五、六年級及低年級組:國小一、二、三年級。
2.舞蹈比賽團體組,每組人數5~10人,不得超過10人,其成員必須由同一個學校之在學學生組成。
3.如不符上述規定,經舉發調查屬實者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九、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99年03月10日(星期三)截止。
十、報名方式:由學校填寫報名表統一向主辦單位報名。報名表請郵寄:新竹市和平路194號二樓,蕭祕書收。或以傳真03-5278761或E-mail:hck021@ms68.hinet.net均可。報名後請再以電話向區秘書處03-5259620蕭祕書確認。相關資訊及報名表可上網查詢。竹苗區網址:http://www.kiwanis.org.tw/club/index.asp?ID=chumiao
十一、比賽規則:
1.演講比賽,限時3分鐘,題目:題目另訂。
2.舞蹈比賽,限時5分鐘,個人組以民族舞蹈為主,團體組以街舞為主,題目不拘,自備音樂帶。
3.書法比賽,限時1小時,題材由承辦單位訂定,紙由承辦單位提供,書法用具請自備。
4.寫生比賽,限時3小時,題材由承辦單位訂定,畫紙由承辦單位提供,畫具、畫板請自備。
十二、評分標準:
1.演講比賽-內容50%音調、音準30%、儀態表達10%、時間控制10%
2.舞蹈比賽-內容25%、技巧25%、表情30%、音感協調性20%
3.書法比賽、寫生比賽-商請專家評定
十三、獎勵辦法:
1.演講比賽、舞蹈比賽個人組、書法比賽、寫生比賽,各組取前五名,頒發獎學金、獎盃及獎狀如下:
第一名 頒發獎學金1,200元、獎狀乙紙
第二名 頒發獎學金1,000元、獎狀乙紙
第三名 頒發獎學金 800元、獎狀乙紙
第四名 頒發獎學金 600元、獎狀乙紙
第五名 頒發獎學金 400元、獎狀乙紙
2.舞蹈比賽團體組:
第一名 頒發獎學金2,000元、獎狀每人乙紙
第二名 頒發獎學金1,500元、獎狀每人乙紙
第三名 頒發獎學金1,200元、獎狀每人乙紙
第四名 頒發獎學金1,000元、獎狀每人乙紙
第五名 頒發獎學金 800元、獎狀每人乙紙
3.各組前三名,另頒發獎盃乙座,舞蹈團體組為團體獎盃。
4.寫生比賽、書法比賽各組另錄取優勝5名,頒發獎狀乙紙。
5.參賽人員均由承辦單位贈送參加獎乙份。
十四、頒獎時間:99年4月11日(星期日)
十五、頒獎地點:另訂,配合國際同濟日活動辦理。
十六、各組各校報名參賽人(隊)數不限,唯主辦單位得視實際狀況及報名人數,提前終止報名。
十七、其他事項:
1.一律由學校統一辦理報名,恕不接受個別報名,以免影響作業。
2.如需報名表電子檔,請以E-mail:hck021@ms68.hinet.net 索取。
3.相關活動資訊或報名情形,請隨時上本區網址查詢。
4.本活動風雨無阻,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,請上網查詢。 |